“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不仅能反映出一定时期内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况,也能反映出社会商品购买力的实现程度,以及零售市场的规模状况。”省商务厅副厅长李志刚说,这一指标之所以保持快速增长,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消费观念转变等多种因素聚合的结果。2012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9.9亿元,同比增长16.1%,增幅高于全国水平 ........(请点击原文链接或注册后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