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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2021-10-29 】【阅读6次】【字号
颁布机构: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颁布时间: 2021-01-01
发文字号: 财关税〔2021〕42号
作用地域: → 中国
所属领域: 金融、财务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总论
出版单位: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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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国际服务贸易; 进口商品; 免税; 技术贸易
自动关键词: 国际服务贸易; 物流模式; 人员招聘; 外包市场; 服务热线; 外包模式; 外包项目; 企业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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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42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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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文种: 中文简体
入库时间: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