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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 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本站发布:2022-11-27 】【阅读13次】【字号
颁布机构: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22-11-24
发文字号: 国函〔2022〕126号
作用地域: → 中国
所属领域: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综合
电子商务外包
出版单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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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关键词: 跨境电子商务; 商务部; 转型升级; 信息化建设; 外贸; 风险防范; 产业发展
自动关键词: 跨境电子商务; 商务部; 信息化建设; 产业转型; 外贸; 风险防范; 产业发展; 物流产业
(^_^)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宁德市、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枣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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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文种: 中文简体
入库时间: 2022-11-27